商标是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一种标志,每一个商标注册都是指定用于某一商品或服务上的。应该说,离开商品或服务而独立存在的商标是不存在的。所以在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时,正确表述所要指定的商品或服务及其所属类别,是商标申请人(代理人)首先会遇到的问题。
商品名称是整个商标注册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,它决定了注册商标保护的范围。因此,在申请商标注册时,必须指明具体的商品和服务名称。并且,一份申请书上填报的商品或服务只能限定在一个类别之内。商品名称力求具体、准确、规范,以便明确指定该商标的保护范围。
我国商标法实行的“注册在先”原则,明确规定商标未经注册不受法律保护,即只使用不注册并不拥有商标专用权。目前我们许多企业在创办初期习惯于图省些注册费而不注册商标。商标法规定,商标可以是文字、图形或者其组合,但并非任何文字图形都可以作为商标,如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,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,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、主要原材料、功能、用途、重量及其特点的文字或图形等不得作为商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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