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确定色彩在外观设计专利保护范围中的作用之前,我们先回顾一下专利法对于外观设计的定义,专利法第二条第四款规定“外观设计,是指对产品的形状、 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、 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”,根据专利法对外观设计的定义,外观设计包括形状、图案或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、图案的结合,产品的色彩不能单独构成外观设计,也就是说,单纯色彩这一设计要素是无法构成外观设计的,其必须要依附于形状和/或图案中,当其成为外观设计的组成元素时,其将会成为外观设计的组成部分,因此,在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保护范围的时候,色彩这一设计要素应当要予以考虑,由此可见,色彩对于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是具有限定作用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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